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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物风采】郑翔:妙手著文章,做消费者权益的“守护神”

来源:红网 作者:胡用梅 欧群军 实习生 张晓妮 编辑:李茜 2021-03-03 14:52:2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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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胡用梅 欧群军 实习生 张晓妮 郴州报道

人物档案:郑翔,中共党员,郴州日报社社会新闻记者,近十来年如一日,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非比常人的耐心,自愿做消费者权益的“守护神”“热心人”,先后帮助上百名消费者协调解决问题,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充分认可和赞扬,荣获2019年首届“郴州最美维权人物”称号。

“你是记者,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就好了。”进入媒体行业的那天,郑翔耳边曾响起这番“关切”的劝告。而郑翔不仅不加理会,还积极主动“摊事”,且一马当先、风雨无阻的,一做就是近十年。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做记者就是要为老百姓发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郑翔说,如果做一名记者,怕摊事怕麻烦,不能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那做记者该有多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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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怕麻烦的“摊事主”

郑翔至今还依稀记得第一次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情景。

2013年初,从事社会新闻工作不久的郑翔,接到了第一份求助:一位市民从中介购买的二手房,住进去后出现漏水并导致墙面腐蚀等诸多问题,找中介出面解决问题,中介却让市民自己找人维修。

郑翔接到求助后,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并与中介取得联系,可此时的中介却以房子在卖的时候,是市民检查过没有问题后才买的为由,让市民自己解决问题。

此时的郑翔直接找到市房产管理局相关科室反映。在房产局的帮助下,郑翔找到了前房主了,前房主说,房子确实存在漏水问题,在委托中介出售时,已经跟中介说了,为此还多出了一笔佣金给中介以当作维修的费用。前房主为了证实自己所说的属实,还提供了委托出售协议。

而消费者在购房时,正好是秋高气爽的季节,中介因此没有将这个问题告知消费者。

铁证面前,中介不得不承认有欺瞒消费者知情权的事实。在郴州市房产局介入下,最终由中介公司出钱对房子漏水问题进行维修。

“通过这件事情,我收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这种成就感让郑翔找到了做记者的意义。“从那时起,只要我接到了消费者的求助,我都会义无反顾帮助他们争取合法权益。”

在他眼里消费者的事无小事

“除去记者的职务外,我也是一名普通市民,如果我遇到和他们同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郑翔时常换位思考,把消费者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把消费者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

在郑翔眼里,消费者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甚至小到几块钱的纠纷,他都认真对待,积极帮助协调,力求公平公正处理,妥善地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021年2月23日上午,郑翔接到消费者黄先生反映,他在恒大华府小区旁边的一家早餐店买了6个包子,拿回家给家里两个小孩吃时,小孩发现一个包子的肉馅里面有只蜘蛛。

黄先生向郑翔提供的2月23日拍的关于包子里有蜘蛛的视频和照片中,看到一个被吃了一半的肉包子,一个蜘蛛贴在肉馅边缘。

当黄先生拿着有蜘蛛的包子来到早餐店理论,店员告诉他,包子馅里有蜘蛛可能是做包子的时候,蜘蛛不小心掉进去的。“店员说给我退两块钱,可这事并不是退两块钱的事。”

黄先生认为,平时有许多人来这家早餐店买包子,其中不乏附近学校的学生,如果店家不重视食品安全,下一次被学生吃进去了怎么办。随后,黄先生分别向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和郑翔进行了反映。

2月24日,郑翔来到黄先生反映的早餐店了解情况,店里只有一名店员。郑翔通过店员电话联系老板,得知老板就在附近,希望老板赶紧过来处理,然而郑翔等候了半个多小时,老板却迟迟没有露面。

见此,郑翔联系上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该热线工作人员告诉他,黄先生反映包子里吃出了蜘蛛一事已经转到了有关部门,至于处理结果尚未可知。

郑翔随后“紧追不舍”,来到部门找到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消费者向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热线反映后,转入他们所需要一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一旦收到消费者投诉后,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

当天下午,相关部门已经组织工作人员来到涉事店面和制作包子的场所进行检查和调查了解情况。

“我会继续跟踪好这个事件,直到消费者和包子店达成一致。”下午,回到报社的郑翔,正伏案把案例写成文字,并表示会继续关注事件的发展。

2019年8月15日,在华泰城做生意的孙先生向郑翔求助,称他辛辛苦苦攒了17万余元钱,在郴州某4S店(以下简称“4S店”)买了台内部指标车,没想到买回去的第二天,车辆的充电口执行器坏了,发票也不是他买车的发票,而保险也存在问题,为此他找到商家,商家却拒不处理。

郑翔向4S店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帮忙下,先后经过了3次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共识,为孙先生解决了车辆充电口执行器损坏、保险、发票等事宜。

妙笔为维权写,更是监督工具

“我觉得记者在其中像是中介,更是一个监督者。”郑翔说,很多消费者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很重要的是记者在其中起到的舆论监督作用。

而这种监督作用,主要的“利器”就是手中笔。从业以来,郑翔会详细的记录下每一个为消费者维权的案例。

如今,郑翔写过的案例已达百余个,其中有一篇题为购房者装修到一半时,有人称房子是他的……》的作品,还荣获2019年度“湖南省十佳消费维权好新闻(提名)”奖。

“一句话可以叫人笑,一句话也可以叫人跳。” 郑翔说,对待消费者所反映的每一个消费环节都要认真听、细心记,要做到对投诉事实清楚无误、证据确实充分。

郑翔说,在为消费者维权的路上,简单的一个电话就能解决,复杂一些的,就得带着消费者一起去现场找商家协商,甚至求助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所以,有些维权报道甚至要跟踪好几期,直到事情得到妥善处理。

“这些写下的案例,不仅仅是为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帮助消费者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也是为了能曝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起到震慑和监督作用。”郑翔说。

对于未来,郑翔说,他仍将在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只要一天在岗,他将一直坚持在新闻一线采访调查,帮更多消费者解决问题。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队伍中来。

来源:红网

作者:胡用梅 欧群军 实习生 张晓妮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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