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跨界电商平台,其实并非鹿晗一人。近年来,尚雯婕、李静、陈冠希、胡海泉、姚明、谭维维、杜海涛、周笔畅等都相继投身互联网和移动端,经营自己的品牌。
对此,有多年网络营销经验的影视制片人戢二卫表示,“明星跨界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双方是利益合作关系,但谈不上成趋势”。电子商务专家、单仁资讯集团董事长单仁也称,“明星投身电商不一定会成为大势,但却能成为明星价值变现的一个路径”。
现象:电商平台“星光熠熠”
明星赚钱的方式有很多种,商演、代言以及拍摄影视剧等等,这些都是比较传统的挣钱方式。近年来,有明星开始另辟蹊径,尝试在网络端和移动端开辟另一个市场,然而,成功者少失败者多,但却丝毫不影响明星们的陆续加入。
姚明投资音乐网站巨鲸网,现状并不乐观;陈冠希跟潮流电商“YOHO!有货”合作潮流服饰,在电商一年的销售额可达千万;胡海泉不仅大力推动互联网音乐版权事业,还跨界投资了不少科技项目,谈及创投,俨然已是一个有五六年投资经验的商人;尚雯婕跨界卖拉杆箱mapuce6;李静创办自己的电商网站乐蜂网;谭维维、杜海涛、周笔畅等纷纷在网络平台上开设“星店”。一时间,电商平台“星光熠熠”。
原因:互惠互利,跨界相得益彰
大批明星跨界电商,在戢二卫看来,这属于正常情况,“这跟常人投资某个项目没什么区别”。戢二卫表示,明星选择跟互联网或移动端合作,不管是哪种商业模式,都是互惠互利的事。“相对而言,明星更有余钱用于投资。互联网或移动端作为新型的传播平台,传播更快速且效果更明显。”单仁也分析称,互联网和移动端的传播效果立竿见影。明星跨界电商,将自身价值变成现金流,对电商平台和明星本身来说,都是很好的跨界。
戢二卫告诉记者,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本身对粉丝的影响力就很大,“尤其在中国,明星对消费者的影响力远远高于国外,这使得明星代言产品,会得到大批粉丝的支持,而电扇平台本身对粉丝有大量需求,明星则是吸引粉丝的聚光源,两者结合,相得益彰。”
分析
粉丝重合度,影响产品变现速度
“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端是有区别的,传统媒体更有权威和公信力,而后二者更注重影响力和粉丝属性,而明星恰恰具备影响力和粉丝群,明星带来的稳定粉丝流和数据正是互联网和移动端看中的。”单仁告诉记者。
在单仁看来,明星要想做好电商,最重要的就是看平台所需粉丝与明星本身所拥有的粉丝是否契合,“粉丝重合度很重要,这对产品变现速度有一定影响。”单仁表示,最好的合作方式是明星挑选适合的平台进行资源互补。“明星最大的功能是吸引粉丝,但是对平台操作和产品开发却不在行,所以需要专业团队来支持。”
观点
不适合实物产品,适合玩虚的
明星跨界电商,在单仁看来,最适合的产品是文化产品、影视产品等具有媒体属性的产品,“不适合实物产品,因为张力不够。明星本身就是具有媒体属性的,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做产品,效果才会很快显现。从方向来说,无形的作品才是最适合明星的。”
同时,单仁也表示,尽管有大批明星投身电商行业,但并不意味着这会成为一种趋势,“在我看来,这种跨界更多的是明星个人价值变现的一个路径”。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庆祺
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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