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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让“共促消费公平”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来源:红网 作者:钟星月 编辑:刘昱 2022-03-13 1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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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第四十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3月12日“2022年湖南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通报了2021年湖南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此前,有关部门还联合发布《关于表彰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等20个单位“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肖贝等100名同志“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称号。

正如决定所公布的,近年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消费者至上理念,充分发挥消费维权主力军作用,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加强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推动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这些先进典型的推出,对共促消费公平的意义不言而喻。

近年来,超前点播的套路,舌尖上的不安全,会员才打折的霸王条款等情况层出不穷,紧随其后的是步履不停的消费维权工作。我们呼吁多方携手,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同促进消费公平,让“共促消费公平”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消费公平,是属于广大消费者的公平,也是需要建立良好消费环境的公平。从红网综合报道的“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来看,许多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时代边缘化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收入较低的基层百姓,徘徊在消费金字塔的底层,在消费活动中常常遭遇套路和欺骗。肯德基以集盲盒为营销噱头,吸引大批青少年过度消费;部分电商平台虚与委蛇,为不熟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置消费陷阱。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群体,不自觉地被不良商家“坑蒙拐骗”带进沟里。

这些屡见不鲜的侵权现象,的确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了消费市场的诸多问题。在桩桩件件的消费不公平事件之后,我们也欣喜看见,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开展消费维权行动,这不仅仅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也更将为推进消费领域的公平,树立了风向标。

譬如,2021年4月2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额消费;2021年9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批评视频平台的VIP会员服务和超前点播机制,对相关平台并提出取消逐集限制、计费规则得遵守公平等要求。国家对宏观消费环境的保驾护航,使得消费秩序井然有序,不会偏航。

具体到湖南而言,3月12日湖南省召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公布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和平台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57.22万件,其中接收投诉19.08万件,按时办结率99.33%;办理12345热线转接事项19.0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亿元。直观的数据背后,是实实在在的成效,也能感受到工作人员持之以恒的努力。

从中央到地方,从集体到个人,就得汇聚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一起来搭建起“消费公平”的桥梁。无论如何发展,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消费与民生相息、与时代相连。而步履不停的维权行动则能够消除消费者的顾虑,带来更安全、高效的消费体验。这自然也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换句话说,面对日趋复杂的消费市场,个人的维权意识、商家的契约精神、媒体的正义声张、国家的宏观调控都很重要,只有每一环完美嵌套,才能让更多的消费不公被看见、被解决,维权的步子才能迈得稳、扎得深。在此,让我们一起向“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等这些榜样学习,让我们一起为共促消费公平贡献一份力量。事实上,只有当个人的消费权利被维护,特殊人群的消费行为有保障,社会的消费环境更和谐,才能让“共促消费公平”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来源:红网

作者:钟星月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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