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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 “抗疫情、保春耕”农资消费提示
2020-03-13 21:20:47 字号:

点击进入专题:2020湖南3·15网络特别报道

春天如期而至,广大农民朋友响应党中央号召,在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同时,积极展开“春耕备耕战”,各类农资消费进入旺季。为防止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确保农业生产,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农民朋友购买、使用农资时做到“五要”:

一、要查验经营者证照

购买前要仔细验证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及《农药经营许可证》,注意证照是否有效,证店是否相符,拒绝走村串户,无固定经营场所“游商”的各类推销。

二、要查验包装和标识

选购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示是否规范,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日期、执行质量批准号、生产许可证及使用说明书等,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质量低劣农资。

三、要正确选择网购平台

通过网络购买农资时,要选择正规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知名品牌,尽量购买自己曾经使用过效果好的产品,对不了解的新产品要慎重,要注意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和计量、质量等问题。

四、要掌握科学使用方法

使用农资前,要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五、要留存维权证据

购买农资时,一定要索取购货凭证和信誉卡,注意凭证标注内容,如经营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等主要项目是否填写清楚;使用农资前,注意留取少量样品和外包装以及合格证。当农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经营者交涉,或直接拨打热线电话12315投诉举报。

来源:株洲市场监管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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