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三承诺一倡议”护航长江十年禁渔
“不采购、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渔获物;保证门牌、招牌以及广告宣传中不出现‘野生鱼’‘长江鱼’‘河鲜’等相关内容……”连日来,在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十年禁渔”“三承诺一倡议”活动中,该县相关食品经营主体、餐饮经营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纷纷签署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责任,不卖、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
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湖南境内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等水域,已全面实行“十年禁渔”。全省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长江“十年禁渔”“三承诺一倡议”专项行动,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目标。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围绕农贸市场、餐馆商超、水产制品企业等主体,通过明察暗访、公开承诺等方式,打击销售长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执法人员通过明察暗访,了解各市场主体渔产品进货渠道、台账记录及水产品经营等情况,并耐心向各市场主体宣讲政策,扩大长江“十年禁渔”的影响面和知晓率,引导大家争当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
据了解,活动自开展以来,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检查餐饮单位3444家次、农贸市场346个次、商超1801家次,签订承诺书491份,移送渔政部门案件线索10条,有力震慑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来源:新湖南
作者:通讯员李达理
编辑:刘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