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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错把3.5ml写成35ml 3岁宝宝被老师超剂量喂药中毒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熊熊 2016-11-21 09:21:3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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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四川绵阳一幼儿园老师用超10倍剂量的药喂孩子,本该服用3.5ml药,老师却喂了35ml,导致宝宝中毒,医院甚至下了病危通知书。

  该新闻一出,数万名网友参与评论转发。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网友们都炸了。

  事件:

  孩子在幼儿园服药超量中毒

  绵阳的3岁宝宝杨杨前段时间感冒了,一直在服药。15日上午,杨杨奶奶送她上学时,带去了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委托老师喂药。当天下午,杨杨的妈妈来接孩子放学时,发现娃娃脸色不对,便向班主任询问情况。

  杨杨的妈妈找到生活老师取回药,发现73毫升装的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只剩下20毫升了。她立即把杨杨带到了安州区人民医院挂急诊检查,发现杨杨心率高达190(正常人心率是110-120),主治医生诊断为药物中毒,需要马上洗胃。

  后来,杨杨妈妈联系到幼儿园生活老师,得知下午3点40分,生活老师蒋阿姨给杨杨喂了35毫升药,孩子4点30分就吐了。

  调查:

  家长错把3.5ml写成35ml

  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17日,安州区实验幼儿园以及当地教育局回应,老师确实给孩子喂了35毫升,但是,是家长自己亲手写的35毫升。

  喂药的生活老师蒋阿姨说,“孩子奶奶来送的孩子,拿药给我们时说喂35毫升,当时我就说是不是太多了,她回答说‘孩子妈妈写了的’,并从药瓶中拿出了一张白纸写的纸条,明确写了35毫升。随后,她自己在服药登记表上也写的35毫升。”园长张小帆介绍。并拿出了《受家长委托幼儿在园服药情况登记表》,以及孩子家长夹在药瓶中的字条。

  “孩子生病需要带药到幼儿园,我们都要求家长亲自在服药情况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包括日期、孩子姓名、药品名称、用量,以及家长签字等。”张小帆说,老师在喂药时,还专门找另外一名老师来将字条和登记表进行对比,确认了就是35毫升,“而且孩子奶奶在送药时,老师询问后也得到肯定的回答。”

  家长质疑:

  老师缺乏常识和责任心

  记者采访时,杨杨的母亲坚称自己绝对是写的3.5毫升。孩子的奶奶也表示,她在登记表上写的是3.5毫升。

  然而,记者将字条和登记表的照片拿给她们辨认后,她们承认写错了。不过,杨杨妈妈却表示,就算自己写错了,老师们也缺乏基本的常识,缺乏责任心。“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服用35毫升,他们为什么就不给家长打电话核实?”,孩子的爸爸称。

  幼儿园委屈:

  我们又不是医生

  对此,张小帆觉得有些委屈:学校的老师不是专业医生,不可能对药物剂量做到非常熟悉。况且,也是按照家长纸条上的要求在操作。

  安州区教育局的调查情况通报称,杨杨母亲接孩子放学时,老师还问了是不是35毫升,杨杨母亲先确认,但迟疑之后又说“好象是3.5ml,我忘了,有莫得啥影响?”蒋阿姨说:“我也不清楚,你赶快到医院找医生问哈。”

  目前,杨杨病情基本稳定,正在做进一步检查治疗。

  教育部门:拟让家长自己到幼儿园喂药

  绵阳安州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是没有义务给孩子喂药的,老师也不是专业的医生和护士。首先,孩子生病,可以考虑让孩子在家休息,也可以避免交叉感染;其次,“我们拟让生病孩子的家长,不要再带药到幼儿园,或者在给孩子喂药的时间段,自己到幼儿园给孩子喂药。”

  成都市教育局:在2012年,卫生部门出台过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带药服药有规范要求。早在2014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幼儿园带药服药管理的通知”,规定了只能带、喂处方类药品并且需由保健医生负责等相关要求。

  其他幼儿园做法

  绵阳市实验幼儿园负责人介绍,对于给生病带药的孩子喂药,首先是家长先将药交给专门的生活老师,口头交接用法用量,然后,家长在服药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成都市第二十一幼儿园,教师刘薇娜说,对确有喂药需要的儿童,家长必须和幼儿园做好委托确认,且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处方,一般药店销售的非处方药或保健品等不得代喂。

  金牛区光荣音乐幼儿园和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幼儿园:需要服药的孩子可由家长接回,服药后再返园,如果孩子不舒服,园内医生会先初步诊断,并立即通知家长。

  ■来源于扬子晚报 微信号 yzwb20102806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熊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