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介绍,为维持市场高价,有的涉案奶粉企业对不遵守其规定价格销售奶粉的经销商,直接进行罚款;
有的涉案公司告知员工他们的价格控制行为违反《反垄断法》,要谨慎操作,不要书面沟通,避免留下文字证据。但在经营活动中,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实施价格控制,“属于知法犯法,明知故犯”。
发展改革委反垄断专家认为,这些涉案公司的上述做法排除、限制了奶企的价格竞争,抬高了奶粉的价格;削弱了品牌产品间的竞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据反垄断法专家介绍,如果被反垄断部门确认违反《反垄断法》,违法企业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罚款额可达这些企业年销售额的1%到10%。
相关新闻
本报记者采访相关企业
美赞臣等承认接受调查
本报讯(记者 谭琳静) 继合生元发布公告称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之后,昨日,又传出雀巢、惠氏、多美滋、美赞臣、雅培五大洋奶粉品牌也都在接受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的消息。
本报记者昨日与美赞臣方面的媒体事务对接人取得联系,她回应说:“近日,国家发改委就美赞臣的产品价格情况进行了了解调查。鉴于工作尚在进行中,我们目前不做任何评价,但我们将继续努力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
记者问到美赞臣产品近几年价格调整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美赞臣仅于2012年5月进行过产品价格调整,调整原因是因为成本价格综合上涨。”她称,在这次价格调整之前,美赞臣仅在2010年2月份进行过调整。
此外,雀巢、惠氏等也向媒体证实,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发改委的调查,待有进一步信息时也会对外公布。
记者注意到,合生元在公告中称,国家发改委的调查缘于该公司对经销商及终端零售商销售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了管理,调查依据为《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今年初,国家发改委针对茅台和五粮液的价格垄断行为做出了总计4.49亿元的巨额罚款,处罚依据正是《反垄断法》第14条。
记者昨日向多位乳企人士打探此事可能对奶粉行业产生的影响。多位人士表示,在工信部等九部门联手整顿国内婴幼儿奶粉市场的背景下,此次政府层面的反垄断行为不是孤立事件,将加大整个行业的洗牌力度,促使行业更为规范。但是否就能促使消费者恢复对国产奶粉的信心,国产奶粉又能从中受益多少,尚待进一步观察。
来源:当代商报
作者:江国成 谭琳静
编辑: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