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1日讯(记者 向婉)近期,周大福推出的古法传承系列黄金饰品火爆网络,其中一款千足金实心闭口棍镯,哑光磨砂素金,圈了不少年轻粉。周大福的传承系列火起来之后,“古法风”在黄金珠宝圈盛行,各大品牌纷纷效仿推出古法黄金系列,甚至是同款,一时间,也有了“李逵”“李鬼”的争议声。
周大福“传承”系列手镯
D.B.E“古法金”手镯
市场调查:“古法金”火遍长沙 网红手镯受市场追捧
自周大福的传承手镯爆红之后,记者发现,同类产品开始出现在朋友圈,其中长沙本地知名珠宝品牌某品牌钻石也通过客服号预售经典传承手镯,从图片上看,产品外观与周大福的传承手镯相似度颇高。
对此,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前往某品牌钻石大厦进行调查,发现品牌对外预售经典传承手镯在专柜内并未展示,专柜销售人员表示该产品只接受预定,销售价是“当日金价X金重+工费(20元/克)”,同样有实心和空心之分,一般金重不低于35克。至于产品拿货渠道,及专利问题销售人员并不知情,但明确表示,相比周大福的产品,某品牌有绝对的价格优势,“东西”也是一样的。
“我们的产品和周大福差不多,说不定来源同一工厂渠道。”某品牌钻石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黄金价格透明,利润稀薄,差异化不强,现某品牌很少“做”黄金,仅“兼”带着销售一些热门的渠道货。并认为包括周大福在内,大多品牌都是拿的工厂款,款式相仿属正常现象,极少有专利。
记者同时还走访了D·B·E珠宝等黄金珠宝专柜,均能发现古法风格黄金饰品的身影,甚至还有周大福的相似款,D·B·E珠宝的专柜销售人员表示,古法黄金是一种黄金饰品的传统加工工艺,更多是纯手工制作,不存在仿造一说。
周大福专利声明
周大福发声明:已申请外观专利,未经授权均为抄袭
当天,记者在走访周大福专柜时,一柜台销售人员表示,传承系列产品是周大福首发,由于工艺精美,受消费者欢迎,很多品牌进行仿造,与市场上的同类产品相比,颜色、质感上都会有细微差别。目前,周大福的传承手镯同样以“当日金价X金重+工费”的形式对外销售,由于春节期间销售火爆,现柜台已处于断货状态,预定需要一个月的周期。
记者观察,由于周大福的金价和工费普遍高于市场,相应地给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留有“价格”空间,“比价”甚至成为部分品牌争夺客源的手段。
据2月15日,周大福对外发出一份关于“周大福传承”系列产品外观专利权的声明,内容称“本公司发现有单位和个人在未获得本公司品牌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抄袭‘周大福传承’系列产品外观并仿造、销售近似款式产品,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声明显示,周大福传承系列产品所有款式均由周大福原创设计,并已全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称,其中“网红款”产品【手镯(209000),专利号:ZL 2017 3 0518794.5】,【手镯(209006),专利号:ZL 2017 3 0518793.0】,【手镯(209134),专利号:ZL 2017 3 0518791.1】被严重抄袭和仿造,三款产品专利申请日均是2017年10月27日。
律师说法:应当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停止侵权行为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专利法》等相关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李健律师还补充到,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最后律师强调,市场经营中任何企业及个人都应当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若有违法侵权,必将遭受严惩。
对此,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法务经理熊玮分析,在专利有效期内,就沿用周大福“传承”名和系列产品外观几点而言,权利人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侵权的评判相对简单,即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二者的功能是否一致,整体形状、视觉效果是否相同或相近,其次专利权是否仍处于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若被诉单位无法以已有技术或专利权的在先使用权进行抗辩,基本可以认定其专利侵权行为成立。
业内声音:原创、专利意识薄弱是行业一大痛点
关于传承系列是否是周大福的原创设计问题,业内也有着不同的声音。
有行业人认为,古法黄金是一种黄金首饰加工工艺,因为更多的用到了手作,对于制作匠人的要求更高,用几乎还原了宫廷黄金饰品工艺来制作的黄金工艺饰品,和普通的黄金饰品不同的是,制作工艺更复杂,无法机器模具批量生产。最早使用古法工艺的是老铺黄金,周大福的古法传承手镯或同样有抄袭之嫌。
记者还从黄金之城了解到,早在2017年底就已经推出了古法金系列产品,其中也包含有周大福的相似款手镯,还联合中国黄金湖南形象店一起在湖南市场第一家推出古法黄金饰品的专卖区。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理事郭雷表示,原创的东西得不到全方位的保护,导致生产企业和品牌公司宁可打“价格战”,也不在款式和设计上下功夫,“赚快钱,走量大的货”成为黄金珠宝商的普遍生财之道,这也是国内行业内的一大痛点,一出新款就遍地模仿,无法凸显品牌设计的专属价值,更别说与世界级品牌比拼。
近年来,不少零售门店减少甚至不再销售黄金,郭雷分析称,税务一直将黄金饰品列入奢侈商品,需征收奢侈品消费税,而黄金饰品的毛利并不高,从而导致零售门店都重非素类珠宝饰品(既钻石,彩宝,玉石等),对于素类(既黄金类)则因沉淀资金过重,一般不会有多量库存来成列黄金饰品。
专家观点: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与扩大经营生产同等重要
针对以上案例,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专业人士表示,随着珠宝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已经跻身于世界重要的珠宝首饰生产国与消费国行列,但该行业目前仍有部分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加之侵权成本低,维权实践困难,使得真正的原创产品市场价值被不断稀释,相关权利人苦不堪言。
对此各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布局与保护。其一,从品牌出发,重视商标布局,提前做好防御性注册,防止被“傍名牌”。其二,重视著作权的保护,特别是珠宝行业,大量的珠宝设计稿都凝聚了设计师的心血,应及早确权。其三,重视专利产品智力成果,充分保护自主专利权。比如珠宝的特殊制作工艺,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独特的造型款式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对于一个行业来说,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与扩大经营生产同等重要,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各行业都能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和商业规则,建立企业侵权黑名单制度,更有利地保护原创。
来源:红网
作者:向婉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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